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社保五险代买、代缴公积金,工资薪酬代发、劳动合同代签、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等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成都一档社保代缴,代办重庆一档社保交费,长沙一档社保代理
成都一档社保代缴,代办重庆一档社保交费,长沙一档社保代理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27成都一档社保代缴,代办重庆一档社保交费,长沙一档社保代理 
单价: 40.00元/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2-07-05 14:47
  询价
详细信息

成都一档社保代缴,代办重庆一档社保交费,长沙一档社保代理

 

 

试用期过了还能再考核考核吗?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在与试用期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对试用期进行延长,试用期不是绝对不能延长,而是不能单方延长,也不可以超过法定的延长期限。

那么,约定延长试用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企业要注意些什么内容呢?

一、用人单位可否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长短有法定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不能无限制地约定试用期的长短。

 

 

提供:社保五险代交、个体社保代买,公积金代办、代发薪酬工资、劳务派遣外包、代签劳动合同服务等

办理电话: 骏伯黄先生   手机/微18319444741   

办公Q:26285459114

受理公司:广州骏伯人力集团公司(总部、成都、重庆、长沙)分公司

广州骏伯人力集团2003年成立——19年行业经验——20多项企业荣誉——70+家分公司——服务团队200多人——代交全国300多个区域社保

截止到目前,骏伯人力集团已为数家企事业单位、数十万员工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jx1168.com/chanpin/show-1009.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一档社保代缴,代办重庆一档社保交费,长沙一档社保代理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询价单
0条  相关评论